2006年安全生产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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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主要表现出“两个下降、三个上升、三个成效明显、一个稳定”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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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文顺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 12:3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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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兵团)中,有16个单位特大事故同比下降。分别是:北京、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贵州、重庆和陕西。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西4个单位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7.一些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上升 一些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上升。2006年,危险化学品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54起,死亡266人,同比增加12起、37人,分别上升8.5%和16.2%;烟花爆竹发生各类事故165起,死亡276人,同比增加39起、54人,分别上升31.0%和24.3%。
一些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上升。煤矿企业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3.9%和22.2%;建筑企业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2.4%;危险化学品同比分别上升4.8%和5.4%;烟花爆竹同比分别上升81.3%和90.8%;农业机械同比分别上升100%和141.7%。 一些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上升。金属与非金属矿特大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2起、35人;铁路交通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1起、14人。 8.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上升 2006年,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有11个单位重大事故同比上升。分别是: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重庆、陕西和新疆兵团。 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有9个单位特大事故同比上升。分别是:安徽、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甘肃、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9.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上升
2006年,全国共接到重大未遂伤亡事故报告193起,同比增加115起,上升147.4%。共涉及煤矿企业、建筑企业、化工企业、电力、市政工程、钢铁企业、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共造成7万余人涉险和被疏散,其中1800余人受伤和住院观察治疗,部分河流、农田、水库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致使数十万人的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受到影响。  上一页 [1] [2] (中华企业文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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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杨爱华 责任编辑:z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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