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CEPA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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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内地房企而言,CEPA既是一种威胁,也是一种机会。外资大型房地产巨鳄的进入有助扩展整个市场的规模,同时也能把市场引向规范发展的道路。只要我们认真准备,积极应对,与狼共舞其实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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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林景新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0 11:4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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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狼”入室
2003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安民副部长代表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梁锦松司长,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缩写CEPA)。
在CEPA协议中,关于“允许香港公司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的规定,引起了中国内地房地产行业的高度关注。在此之前,外资房地产公司不能直接进入内地开发市场,而必须借助内地公司获取开发土地资源的权利,这也成为限制外资房产公司在中国内地快速扩张最大屏障。正是因为这种屏障的存在,内地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公司才能一直在竞争不充分的非完全市场,很滋润地活着。
香港房地产商的资本率一般在1000亿港元以上,而内地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规模也只在200亿元左右。这种资金规模上的巨大差距使两地房产公司的整体实力悬殊立判。房地产是一种资金密集的行业,资金规模的巨大必然在运作上有更大的空间与更强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香港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成熟的地区,许多行业的运作一向都以市场为导向,能准确把握市场脉博的跳动,房地产行业更是早已步入成熟规范的阶段。经过几十年的拼搏奋斗,香港的房地产运作已经可以与世界一流水准的房地产企业相比肩。由于市场的狭小加上竞争的高度白热化,逼使香港的房产企业必须不断完善自身管理,在服务上精益求精。
如果两地房企的资金规模上的差距尚不能完全说明问题的话,那么,香港房企在几十年的激烈市场竞争中,逐步积累起来的丰富的操作经验与强大的品牌效应,必然对内地房产企业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博锐|77 香港市场之狭小令香港的房产企业有处处受掣之感,这逼使他们将目光投向有人口众多、发展空间广阔的内地市场。早在CEPA签署之前,香港一些房地产商已经或多或少地介入内地房产开发,其中香港五大房地产巨头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在北京投资建设有标志性建筑,如李嘉诚麾下长江实业集团的东方广场、郑裕彤麾下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的新世界广场、郭孔丞麾下嘉里集团有限公司的嘉里中心、郭炳江麾下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新东安市场和李兆基麾下恒基兆业集团的恒基中心。CEPA 的出台,意味着他们进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多了一个选择。香港公司可以独资方式在内地运作,由于涉及股东较少,管理起来会更简便快捷,对市场与消费者的反应必然更加迅速有效。
兵临城下,我们要如何做好准备,接迎挑战的到来?
师夷长技以制夷
我们细究香港房地产巨头的发展之路,可以清楚的看到,其发展壮大离不开下面三个要素: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
任何行业都有某些行业共通的要素,或者称为关键成功要素(KEY SUCCEED FEATURE)。行业中的企业最终有高低优劣之分,究其根底是因为不同的企业对KSF的把握与执行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香港房企之所以能有今天之规模与影响力,跟其对以上三要素的把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内地房企要迎接[1] [2] [3] 下一页 (中华企业文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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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京顺路 责任编辑:z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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