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处理机制调查对策分析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 17:15:22 |
|
|
| 【阅读字号:缩小 放大】 |
|
|
医患纠纷处理机制调查对策分析医患纠纷一直是令患者恐惧、医院头疼的问题。目前,各地日趋频发的医患纠纷已经成为最容易激发群体性冲突的隐患之一。医患纠纷处理机制本身的弊病成为医患纠纷久拖不决、不断升级的死穴,现有的调解、医疗鉴定和司法诉讼3个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都存在可能引发矛盾升级的内在问题。业内呼吁已久的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推行势在必行。 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了解到,湘雅医院平均每周就会发生一起医患矛盾,2004年共处理大的医患纠纷18起,同城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去年共发生12起大的医患纠纷。这两家综合医院的30起纠纷中,90%未经司法程序,98%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医患双方(95%是患者)都认为鉴定和司法是一种漫长的折磨。 调解:医患双方正面冲突 缺少隔离带 医患纠纷发生后,多数情况双方会选择调解的方式,但因为目前没有在医院、医生与患者及家属间设立纠纷隔离带,使得医院、医生直接面对纠纷的对方,一方面牵扯医院、医生大量精力,造成宝贵医疗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纠纷双方直接面对,矛盾容易激化,纠纷解决没有公平、合理的基础,医院最终只得屈服于正常医疗秩序受到严重干扰的压力,出钱了事,造成恶性循环。 在中南大学两家医院发生的30起纠纷中,95%都发生了患者家属围攻医院事件。围攻最长时间三昼夜,最短24小时,处理周期最长3个月,最短24小时。发生殴打医生或者医院工作人员的事件4起,在医院病房设“灵堂”3起。 医疗鉴定:久拖无果 丧失公信力 没有公开的程序,就不可能有令人信服的公正。记者在湖南省医学会采访了解到,医疗事故确认机制缺乏公信力,程序设计不科学、不公开。 目前的专家鉴定体系,在程序设计上,患者可以选择专家,医院和患者都不知道谁将参加鉴定;但实际上,医院比患者更了解谁参加了鉴定,这样就有出现“猫腻”的可能。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医疗鉴定只做结论,不说明做出结论所依据的理论、材料,只划分责任和等级却不阐述理由,在医学这样一个信息高度不对称的行业,不公开就不能保证公平。 医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导致医疗鉴定公信力丧失。不管鉴定专家如何随机抽取,鉴定者都是医学界的人。而且鉴定专家只做出鉴定意见,最后确定鉴定结论的是医学会一个常设的机构,他们成为这个表面上每次随机抽取专家的鉴定体制中的一个不变量。 此外,医疗鉴定的过程也是一条漫漫长路。一次鉴定,最快也要四、五个月,最长可达两年多。这种等待实际上是在给医院的责任和患者的大吵大闹推波助澜,使本身已十分尖锐的医患矛盾再次激化。 目前是由各地的医学会承担医疗鉴定工作,但医学会是[1] [2] 下一页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
| |
|
|
|
| 文章录入:文彬 责任编辑:zyp |
|
|
上一条信息: 医院经营管理中成本控制的几点体会 下一条信息: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