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新规出台 电梯建筑门窗采购须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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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明 文章来源:建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7 15:0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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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起,电梯等七大类设备、建筑门窗等五类材料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设备品种。这是记者从北京市建委得到的消息。
近日,市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本规定自2007年1月25日起实施。 该规定明确,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缆)、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等七大类设备,建筑门窗(幕墙)、建筑防水材料、建筑石材、建筑陶瓷、建筑涂料等五类材料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设备品种。该规定还对旧规定公布的必须招标的材料设备品种范围做了调整,调整后必须招标的材料设备品种比旧规定减少了50%以上。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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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杨爱华 责任编辑:zy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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