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三部曲
|
|
| 文章简介: |
| 从心理学和行为科学角度分析,人的行为有两大系统:一是基于“个人取向”、“自我需要”的动力系统,即为了生存、交往、发展甚至实现自我价值而产生的动力系统,在这一系统作用下,人是“自我”为中心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维护“自我”的利益与机会;二是基于“超个人取向”或者“超越自我”的、完全社会化的动力系统,在这一系统作用下,人是以“社会”为中心的,行为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价值 社会的理想,维护的也是社会的利益。 |
|
| 作者:杨巨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0 15:39:23 |
|
| 【阅读字号:缩小 放大】 |
|
p; 从心理学和行为科学角度分析,人的行为有两大系统:一是基于“个人取向”、“自我需要”的动力系统,即为了生存、交往、发展甚至实现自我价值而产生的动力系统,在这一系统作用下,人是“自我”为中心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维护“自我”的利益与机会;二是基于“超个人取向”或者“超越自我”的、完全社会化的动力系统,在这一系统作用下,人是以“社会”为中心的,行为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价值 社会的理想,维护的也是社会的利益。
前者许多行为科学家都有论述,马斯洛在“需要层次”理论中更有详细的论述;后者则散见于多个心理学家的著述中:弗洛伊德的“超我”、荣格的“集体潜意识”(有时他也之为“超个人潜意识”)、詹姆斯的“精神的自我”、马斯洛的“高峰体验”和“超越性需要”,近几年兴起的“超个体心理学”等,对人的超越个人之上的行为与心理现象都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论述。 为了论述方便,我们把前者称为“自我动力”,后者称为“超我动力”,分别可以定义为:“自我动力”是个体为获得一定的利益或机会满足纯“自我”需要产生的动力;“超我动力”是个体为满足社会(有时表现为组织、企业等)利益、社会需要而产生的动力。每个人的行为都是“自我动力”和“超我动力”共同影响的结果。“自我”与“超我”有机结合,构成了人的主要动力体系。
企业制度是企业为规范员工行为而做出的“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鼓励什么”、“禁止什么”、什么该奖“、什么该罚”等的一系列规定,因此,基于制度的管理启动的主要是人的“自我动力”系统,或者说是基于“自我”的管理;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企业理念。基于企业文化的管理主要是提出明确的企业价值观与企业理念,并用它去影响员工,因此,启动的主要是人的“超我动力”系统,或者说是基于“超我”的管理。
显然,“制度与文化结合”的管理模式,正好符合人们“自我与超我有机结合的动力体系”。管理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就是自然的了上一页 [1] [2] [3] [4] (中华企业文化网) |
|
| 文章录入:李保库 责任编辑:xisheng |
|
| 前一条信息: 杨巨才 :"认真向海尔学习,努力创公司文化 " |
|
| 后一条信息: 花小钱享大服务,花大钱却少服务--服务理念在楼市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